
普吉岛一名涉嫌参与网络诈骗的女子被捕
发布: 24/05/2026 · 事发: 17/05/2026
Phuket
Official sourceCentral Investigation Bureau
泰国警方中央调查局(CIB)工作人员在普吉岛逮捕了泰国公民卡查蒙,她因涉嫌参与网络诈骗而被通缉。这名女子充当所谓的“钱骡”,向诈骗犯提供银行账户以接收受害者的资金。卡查蒙女士于5月15日在芭东海滩路一家未透露名称的酒店停车场被捕。在此之前,她已在三个府被签发了逮捕令——巴吞他尼府(2026年2月)、清迈府(2025年10月)和普吉府(2025年12月)。指控包括“钱骡”常见的计算机犯罪,但带有“协助”的标记。据CIB新闻处指出,卡查蒙女士的银行账户被用于接收Facebook上购买不存在商品的买家的资金。CIB估计总损失“超过10万泰铢”。CIB指出:“在初步审讯中,嫌疑人否认所有指控,并声称她只是将银行账户提供给朋友,对犯罪活动一无所知。”根据2023年生效的网络犯罪打击法令,为他人开设银行账户或办理SIM卡构成犯罪。 该法令规定了对“骡子”及其招募者的以下惩罚: * 为第三方办理SIM卡、电子钱包或银行账户以进行非法活动——最高3年监禁和/或最高30万泰铢罚款。 * 诱导他人为第三方办理SIM卡、电子钱包或银行账户以进行非法活动——2至5年监禁和/或20万至50万泰铢罚款。 网络犯罪防治法令补充了《计算机犯罪法》和《泰国刑法典》(关于欺诈的部分)。对于“骡子”案件,这三项法律将同时适用。2025年10月,泰王国数字经济与社会部宣布了一项打击网络欺诈的新措施。特别是,预计将对个人可以持有的SIM卡和银行账户的最大数量进行限制。 致读者:切勿将您的银行卡、账户或SIM卡转交给他人,因为这可能导致根据泰国法律承担刑事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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